昨天被晃點了 非常不開心~~~

前天約昨天三點中壢見,因為下大雨延後,我打電話跟他說:要不要晚點在碰面
OK 我喬時間共打了三次 最後一通是他跟我說:他五六點才能出門
我就騎車車去桃園市先買個日檢簡章 在騎到中壢去~~

到的時候五點半 他說:唔 我可能七點半才能出門了
ok~那我就先吃飯 自己閒晃囉~~
這次碰面是要做個練習 要教他還給我晃點~~

等到快7點40了 我在打給他 他說:今天可能不能去了 抱歉哦~
當下真的很想報髒話給他 難怪我的學姐跟我說

"遲到也要先打通電話通知"
"不去更要提早講 不要讓別人白跑"

即使有事情 一通電話跟我說一聲有那麼難嗎?連個簡訊都沒有
就算用簡訊 也是相當沒有誠意的事情 沒聽過只有好事無聊事可以用簡訊說
只要是壞事(不赴約)、吵架要和解等,都只能用電話說 不能傳簡訊!!

這個男生 我大概不會給他機會了吧~ 犯了我的大忌 就送他 一路好走~不送!!
得不到我的教學 以後自己吃鱉 不要怪我沒教你

事不過三 再好的朋友 我一定會講:這樣是不對的 三次~我想可能也不用當朋友了
我很care 所以請遲到或不赴約的朋友 記得!!~要先電話通知 在怎樣都是自己理虧
見面三分情 聽到聲音形同見面 對方心理至少會舒服一點

不要在做破壞友誼的事情了 好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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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uos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